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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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法学院2019-2020学年寒假社会实践立项答辩会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1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位同学:

为更好学习践行党的十九大精神,响应“广大青年要自觉奉献青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多做贡献”的光荣号召,继续发挥社会实践作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实践育人的重要载体作用,实现学生“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目标,用实践感知新中国70周年的沧桑巨变,以实际行动助力我校“由大到强”历史性转变。现发布2019-2020学年寒假社会实践立项通知:

一、 面向对象

法学院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二、 答辩时间地点

1219日19:00

立项答辩会地点另行通知(群内通知)

三、具体要求

 (一) 参加要求

1、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于12月1618:00之前发送到邮箱,文件以队长姓名加联系方式命名。

2、团队成员人数5-10

(二) 答辩要求

1、各社会实践团队代表于答辩前一天(12月18日)18:00到从文书院会客厅抽签决定答辩顺序。

2、各社会实践团队代表于答辩当日19日)提前30分钟到答辩地点签到并调试PPT,逾期不到则视为弃权。

3、各社会实践团队代表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答辩,答辩过程分为PPT展示(3分钟)和评委提问两个环节。

(三) 答辩材料

1、需要提交电子版材料包括《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申请书》、实践接收单位证明(复印件、传真即可)、《团队实践活动策划书》(见附件)。

2、各社会实践团队请将电子版材料于12月2018:00之前发送至邮箱SDUfxyshsj@163.com,文件命名为“团队名称+寒假社会实践立项”。未及时发送材料的团队视为弃权,取消立项资格。

3、各社会实践团队代表在答辩当天提交资助申请书、策划书、实践接收单位证明纸质版,一式四份。打印统一要求为黑白双面打印。

三、活动形式

(一)实践选题要求及内容

1.开展“七十年梦想征程”相关主题宣讲活动

学生学习相关政策理论,回顾七十年祖国发展历程,并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政策宣讲,鼓励同学们在寒假期间在家乡或驻地通过走访群众,走进基层,以主题宣讲、宣传海报、图片展、微电影、新媒体产品、专题片等活泼生动的形式向基层群众宣传新中国七十年来的伟大变化和党的政策方针。

2.开展“科研我当先锋”专业实践活动

学生可以联系专业教师,积极参与教师课题项目;自选主题进行专业素养训练和拓展,积极开展学术问题调研;积极参与创新实践,结合“挑战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项目要求实施创新项目。

3.开展“践以真知”岗位实习活动

结合我省“青鸟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学生可以通过注册、使用“青鸟计划”小程序(二维码和操作指南见附件,注:同“青益岗”系统和操作流程一致);同时,建议积极开展各类角色岗位实习体验活动,通过包括专业型岗位体验、非专业型岗位体验、就业创业见习、家庭角色体验活动,使学生在参与实践的过程中,发现新知、运用真知,在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增长才干,不断促进学生增强综合能力,提高就业素质。

4.创新“益行山大”服务形式

建议学生开展以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自护教育、爱心捐赠、就业创业等方面农民工子女帮扶活动;走进社区,对社区居民进行科学、文化、法律、卫生等方面的知识普及和与社区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技能培训,利用专业所学,为社区提供高水平的知识咨询和专业援助服务;参与和谐社区建设,积极参加社区民主管理和社区文化建设,丰富社区文化生活,提高居民文化素质。打造具有山大特色的品牌志愿服务活动,可结合山东大学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活动要求,充分利用寒假社会实践完善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及参赛作品。

(二)重点专项具体安排

1.全面解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活动

同学们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政策,以实际行动推动学习入脑、入心、入行动,用青年力量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申报该专项团队一同进行立项答辩,由学院推选两支团队参与专项

2.开展“相约山大·励志启航” 优秀学子母校回访等活动

具体通知见《2019-2020学年优秀学子母校回访寒假社会实践专项活动的通知 》,回访母校的同时,积极回母校拜访恩师,拍照或拍摄视频记录与恩师相见的温暖瞬间,为传承、发扬尊师重教传统美德做出一份贡献。具体操作详见附件:《关于开展“感谢恩师·你我同行” 2020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操作说明》。 

法学院社会实践交流QQ群: 608106172,重要通知将在QQ群发布,请各团队负责人加群。

如有疑义,请联系(工作时间):

张同学:17515066729(微信同号)

王同学:13678843426

廉同学:17852160612


注意:

(1)本科一年级同学原则上全体参与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本科二年级、三年级同学鼓励参与本次社会实践活动,全学年至少参与一次社会实践活动。

(2)拟参与本次社会实践的同学请及时加群:608106172。后期通知公告将在群内发布,相关问题答疑也将在群内进行。务必及时进群

             

共青团山东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山东大学法学院学生会社会实践部

2019.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