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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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评比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1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位同学:

  “青春心向党 建功新时代”2018-2019学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已经顺利结束,现将本学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评比活动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1、推荐个人应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体会深刻并有一定的成绩成果,在年度社会实践活动成绩考核中获得“优秀”等级。跨学院组队的同学由队长所在学院推荐,并同时提交队长所在学院开具社会实践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交由该生所在团支部、学院团委进行评定,名额含在上述名额分配中,不再另行划拨,证明材料由学院团委留存备查。

  2、先进个人推荐人数应为本科二、三、四年级总人数的2%加研究生二、三年级总人数的1%(必须按照比例推荐);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组队数量超过60支(含60支)的学院可追加7个名额,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组队数量超过45支(含45支)的学院可追加5个名额,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组队数量超过30支(含30支)的学院可追加3个名额,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组队数量超过15支(含15支)的学院可追加1个名额。根据规定,本次可追加1个名额。

  3、省级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学生推荐人选从校级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推荐名单中产生,法学院将推荐1名学生参评。

二、材料提交

  参与校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评比活动的个人须将个人社会实践登记表、个人社会实践心得打包成文件于2019919日晚2400之前发送至邮箱SDUfxyshsj@163.com。文件名为  姓名+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评比

两份材料的纸质版现场提交给评审人员。 

三、活动时间地点

  活动拟定于2019920日(本周五)晚7点于振声苑E102举行。请及时关注交流群通知,如果更改,最新消息将在群内发布。QQ群:608106172

 

注:

  请参与此次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评比活动的个人于920日中午1200于会客厅抽签决定答辩顺序。

  请参与答辩人提前半小时到达答辩现场拷制PPT

  个人心得体会须不少于3000

  纸质版材料建议打印4份左右

 

共青团山东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山东大学法学院学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