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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山东大学法学院2024年岳成律师事务所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01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岳成律师事务所与山东大学法学院签订的协议,岳成律师事务所在我院设立岳成律师事务所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实习实践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学生,每年评选5人,奖学金金额为每人2000元。

一、评奖条件

(一)具有正式学籍的法学院全日制研究生和三年级(含)以上本科生。

(二)品行端正,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三)学习态度端正,专业基础扎实。

(四)在社会实践、实习、模拟法庭竞赛、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

(五)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

二、评审程序

(一)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奖学金申请表,提供获奖证明材料。请于11月4日16:00前将《申请表》、获奖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sdulawschool@163.com,《申请表》纸质版交至华岗苑N110办公室。

(二)岳成律师事务所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对评审结果进行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获奖学生的责任与义务

(一)获奖学生应将获奖后学年的学习、生活及各方面表现作书面总结,由学院统一向资助方反馈。

(二)获奖学生有义务积极参与学校、学院和资助方组织的相关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