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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法学院2022年度优秀新闻宣传工作者、优秀新闻宣传作品评选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24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高山东大学法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平台以及各相关新媒体平台的建设水平,扩大学院优秀新闻宣传作品的影响,鼓励更多师生积极关注学院发展、参与学院宣传,现开展山东大学法学院2022年度优秀新闻宣传工作者、优秀新闻宣传作品评选活动。

一、优秀新闻宣传工作者评选

(一)评选对象

山东大学法学院全体师生。

(二)评选要求

1.新闻业务水平较高,新闻敏感性强。

2.服务学院工作需要,高效落实工作安排,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取得良好宣传效果。

3.无失实报道、抄袭行为、责任差错现象和漏报重要新闻事件发生。

(三)评选办法

参评师生下载《山东大学法学院2022年度优秀新闻宣传工作者推荐表》(见附件1),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及所做的宣传工作,并提供代表作品查询网址1-2个,以“优秀个人+姓名+学号+联系方式”的格式命名,于2023年2月28日22:00前以附件形式发送至lawschoolwangzhan@163.com。

二、优秀新闻宣传作品评选

(一)评选项目

1.评选范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山东大学法学院官网、“山东大学法学院”微信公众号及学院其他各新媒体平台发布的新闻类作品。

2.评选项目:分为文字类(消息、通讯)与视觉类(新闻图片、学术海报、微信版面、视频新闻)两类。

(二)评选对象

山东大学法学院全体师生。

(三)评选要求

1.文字类

参评消息、通讯的作品要求新闻性强、时效性强,主题突出,语言文字简明扼要,表述准确,逻辑清晰,具备完整的新闻要素,有助于受众客观、真实、全面地了解事件内容。

2.视觉类

参评新闻图片的作品要求主题鲜明,新闻性、真实性强;能够体现新闻人物、新闻事件本质特征的典型瞬间形象;图像清晰,制作精良。

参评学术海报、微信版面的作品要求整体设计理念与文字内容相符合,主题鲜明、布局合理、美观大方。

参评视频新闻的作品要求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健康向上,体现新闻元素,画面流畅清晰。

(四)评选办法

1.参评作品由作者自主申报。作者下载《山东大学法学院2022年度优秀新闻宣传作品推荐表》(见附件2),以“优秀作品+姓名+学号+联系方式”的格式命名,于2023年2月28日22:00前发送至lawschoolwangzhan@163.com即可。每人每类参评作品数量1-2篇,一份推荐表只能申报一个作品。

2.新闻作品发表时因故未署名的,可以本人名义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评审委员会将核实真实性。

三、奖项设置

每类评选将根据作品情况设置相应奖项。

四、注意事项

1.各宣传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积极推荐,按时申报。

2.参评邮件须在主题处写明姓名及参评类型,将推荐表格按要求命名。


山东大学法学院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