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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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1-2022学年法学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评比表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12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位同学:

“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2021-2022学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已经顺利结束,现将本学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评比表彰与交流总结工作安排如下。


一、面向对象

法学院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二、活动时间

团队评优:9月23日 晚19:00

个人评优:9月24日 晚19:00


三、活动形式

腾讯会议

具体会议号于群内通知


四、具体要求

(一)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答辩会

1.材料报送

各团队应完整提交社会实践结项材料,包括:《山东大学法学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结题书》(附件1)、《社会实践报告》(无固定模板)、《山东大学法学院暑期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宣传报道情况统计表》(附件2)及其他辅助性证明材料。并于9月20日中午12:00前将材料发送至sdufxyshsj@163.com,邮件主题为“暑假社会实践+团队名+队长姓名+联系方式”,逾期按弃权处理。

团队应完整提交社会实践结项材料,并在校级媒体上发布过两篇及以上新闻稿。在省级、国家级媒体上发布过新闻稿的团队优先考虑,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面对实践地工作开展给予重要帮助、重大支持、建言咨政等起到重要作用的团队给予优先考虑,对在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起到重要推动作用的团队给予重要考虑。

2.评选流程:

(1)请各参与评优团队的队长在9月19日之前加入“法学院2021—2022暑期社会实践队长通知群”(群号:647832426),后续工作将在群内发布。

(2)答辩要求:各社会实践团队代表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答辩,答辩过程分为实践项目展示(3分钟)和评委提问两个环节。

(3)答辩时间暂定9月23日(周五)19:00。

(二)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答辩会

1.面向对象: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体会深刻并有一定的成绩成果,在年度社会实践活动成绩考核中获得“优秀”等级的同学。

2.评选流程:

(1)请各参与先进个人评优的同学在9月20日之前加入“法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通知群(群号:811957685),后续工作将在群内发布。

(2)答辩要求:各参选同学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答辩,答辩过程分为实践经历展示(3分钟)和评委提问两个环节。

(3)答辩时间暂定9月24日(周六)19:00。

(三)学生优秀社会实践报告

推荐参评的社会实践报告应紧密结合实践活动过程、体现实践活动成果,内容丰富、逻辑清晰,具有实效性与创新性。学院将择优推评校级优秀社会实践报告。


五、各社会实践专项团队及其他立项团队

1.参与“青鸟计划”岗位实习专项、“希望小屋·山大担当”专项、喜迎二十大青春宣讲团暨“牢记青春寄语”主题宣讲专项、“百队百场进社区”专项、“服务山东·山大方案”硕博服务团等暑期社会实践专项单独划拨名额,不与学院重叠。各专项中“优秀”、“良好”、“合格”等级的名额视具体开展情况分配,专项评优将由校团委单独组织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请校级专项的社会实践团队于9月26日24:00前向校团委提交《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结题书》、社会实践报告和社会实践接收证明(若有其他要求会单独通知各专项)。将文件打包并命名为“【专项名称】学院+社会实践团队名称”,并以该名称为邮件主题发送到sdushsj2022@163.com


具体通知见: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评比表彰与交流总结工作的通知:http://www.youth.sdu.edu.cn/tz_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04&wbnewsid=6852

如有疑问,请联系

杨同学:13176688313

付同学:18265731679


文 | 付亦佳

审核 | 曲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