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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山东大学首届“我心中的思政课” 大学生微电影展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30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思政课”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高校思政课立德树人关键课程作用,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引导学生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特开展“我心中的思政课”大学生微电影展示活动(以下简称微电影展示)。


一、活动目标

鼓励引导学生以“我心中的思政课”为主题,用微电影的方式,展现学生心目中理想的思政课,呈现思政课学习过程中的精彩故事。


二、活动对象

山东大学在读学生


三、作品要求

1.作品时长:以5-10分钟为宜,最长不超过15分钟。

2.作品类型:作品类型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案例展示类,如学生展示思政课某一知识点的相关案例等。第二类是师生互动类,如就课程内容或当前社会热点问题进行师生互动,以学生讨论为主、教师点评为辅。第三类是自由创作类,如用表演情景剧或动漫设计等方式表达课程内容或大学生对思政课相关内容的理解与期待。

3.作品内容:作品能反映思政课教学中的实体课堂、主题社会实践、生活思政等。微电影中的主角应是学生,要以学生的视角来呈现思政课的教学内容或思政课学习过程中的故事。

4.作品范围:可涵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与法治”“形势与政策”等任何一门或多门课程的相关知识点。

5.其他要求:

(1)参赛作品以“团队负责人姓名+作品名称”命名,片头部分请标注微电影主题(作品名称)及学院、团队成员基本信息,团队成员不多于6人。

(2)参赛作品须为MP4格式,建议1280*720横屏,720P分辨率;要求画面清晰流畅稳定,音效清晰,无明显噪音,字幕和画面和谐,不得在视频中出现广告植入。

(3)可用多种电影类型,选用其他音乐、图片、影视等素材时应符合国家相关版权法规,一般不选用地图类素材。影视作品或自拍素材中涉及人物访谈内容时,应标注人物介绍。

(4)使用资料、图片、外景实拍、实验和表演等形象化教学手段时,应符合教学内容要求,与讲授内容联系紧密,手段选用恰当。视频动画的设计与使用,要与课程内容相贴切,能够发挥良好的教学效果,动画的实现须流畅、合理、图像清晰,具有较强的可视性。

(5)参赛作品须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参赛者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完整著作权,且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过,不得一稿多投。主办方不承担因著作权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所有获奖作品,主办方拥有包括提供给新闻媒体进行刊播、网络推广等一切非商业性质的作品使用权。


四、奖项设置

根据参赛作品质量,组织权威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评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优秀团队将被推荐参加全国高校大学生微电影展示大赛。


五、作品提交

填写附件1:山东大学首届“我心中的思政课”大学生微电影展示活动作品汇总表,将附件1电子版(学院将统一安排盖章)和参赛作品打包发送至邮箱:SDUfxyshsj@163.com参赛作品及邮件主题均命名为“团队负责人姓名+作品名称”。截止时间:2022年6月12日中午12:00。


六、联系方式

杨同学:13176688313

付同学:18265731679

请参赛团队负责人加入:

主办方赛事联络群:954653292

法学院联络群:442112990


山东大学法学院实践服务部

2022年5月30日


文/杨康宁 付亦佳

审核/曲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