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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第十四届“我心目中的好导师” 候选人——周长军

发布日期:2022-05-17    作者:     来源:     点击:

周长军,二级教授、博导,法学院院长、法学院(威海)院长,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基地主任。兼任教育部法学类专业教指委委员、中国刑诉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检察法学研究会刑事执行检察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及省委法律顾问、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在《法学研究》等发表论文100余篇,出版著作10多部,获教育部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等奖励。培养研究生160多人,分配到中组部、中纪委、最高法等单位工作。

事迹介绍

一、精耕法学研究,学术成绩斐然

周长军1988-1995年在四川大学法学院先后获得法学学士、硕士学位,2001-2004年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攻读博士学位,2004—2007年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刑事诉讼法学研究。1995年至今,他在山东大学法学院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导。其间,曾赴美国巴尔的摩大学、挪威奥斯陆大学、台湾“中央研究院”法律学所等访问研究。

周长军主要从事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和监察法学的教学研究,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光明日报》等发表论文100余篇,出版著作10多部,获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人文社科)奖二等奖、全国检察基础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等20多项奖励,主持国家级、省部级课题10多项。

周长军2011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14年获评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现任山东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主任、山东大学检察理论研究中心(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基地)主任、山东大学首批人文社科创新团队“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实施中的数据运用与数据治理创新团队”首席专家;兼任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检察法学研究会刑事执行检察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国家检察官学院兼职教授、山东省法学会副会长、山东省监察法学研究会会长等。

二、热心教书育人,传道授业有方

周长军在繁忙工作之余,坚持每年给本、硕、博学生授课,主讲《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专题研究》等课程;作为课程负责人,他牵头打造的山东大学《刑事诉讼法》MOOC课程,吸引了来自山东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40余所院校的学生,累计上万人选修该课程。2020年,在教育部高校法学类专业教指委推出的“法学名师大讲堂”上,周长军以《理解刑事诉讼的三个维度》为题面向全国政法院校学生做线上公益讲座,收到良好反响。

周长军每周都组织研究生召开读书会,每次3小时左右,至今已累计170余期,多达3000余人次参与。在毕业季,他会通过论文研习会等形式悉心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写作,并对所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认真修改,提出完善意见,为此经常工作到深夜。

周长军主编或参编教材多部,作为主要参加者的“马工程重点编写教材”《刑事诉讼法学》2021年获评全国优秀教材二等奖;牵头的刑事诉讼法学教学团队获批山东大学“校级教学团队”;主持完成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等省部级教研项目;获得山东省教学成果一等奖以及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山东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等荣誉称号。

三、坚持立德树人,桃李遍植天下

周长军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有长期的研究生教育教学和管理经历。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他就如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丰富经验。一是通过组织常态化定期化的读书会、论文研习会,对学生进行专业知识、学术素养和德道修养的综合性指导和教育;二是鼓励、帮助和指导学生在修读专业课程之余,走出校门,到法律实务部门实习见习,强化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和职业伦理素养;三是注重以科研反哺教育教学,保持对法学前沿问题和我国法治实践现状的敏锐感知能力,引导学生立足中国实践,研究中国问题,将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四是注重因才施教,平时坚持与学生谈心谈话,关心关注学生思想和学习动态,并根据每个同学的专业背景、法学基础、研究潜质和实践能力的不同,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设计符合自己性格、条件和意愿的学习计划和职业规划。

从2001年获批研究生导师资格以来,周长军已指导硕博研究生160多人,多位同学的毕业论文获校优、省优和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奖,多位同学获得山东大学“校长奖学金”、山东省研究生优秀成果一等奖以及校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许多毕业生分配到中组部、中纪委、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安全部、知名高校、银行总部、知名律所等单位工作。

四、倾心奉献社会,产生广泛影响

作为学者,周长军积极参与法治实践,担任山东省委法律顾问、山东省纪委监委法律顾问、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等多家单位的专家咨询委员,2022年当选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他认真履职,积极为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疑难案件的办理等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作为山东政法智库成员,他于2018年5-6月担任山东省司法责任制改革第三方评估专家组组长,圆满完成评估任务;他于2021年担任专题调研组组长所撰写的命案防范工作调研报告、加强学生非正常死亡防范调研报告,获省委主要领导批示。

周长军还多次应邀前往党政机关、司法部门、高等院校等讲学或参会,并受到法制网、民主与法制网、大众日报、青岛日报等媒体的报道。2021年,他获评第二届“山东省十大法治人物”,山东广播电视台全网直播了颁奖典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