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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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法学院2021-2022学年学生寒假社会实践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2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位同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社会实践作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实践育人的重要载体作用,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现就开展法学院学生2021-2022学年寒假社会实践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参与团队、个人要高度重视,响应学校疫情防控精神,认真全面学习掌握附件1:《山东大学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学生管理暂行规定(第二版)》,落实学院保障、承诺、健康打卡等要求,完成《山东大学社会实践安全工作排查清单》(附件2),确保参与同学健康安全。

(二)就近就便,避免聚集

外出实践要就近就便,尽量减小活动半径,坚决不开展跨地市实践,不到中高风险地区开展实践(中高风险地区学生采取线上形式开展实践),严禁组织大规模、大范围人员聚集活动。

(三)创新形式,线上线下结合

注重探索创新“互联网+社会实践”新模式,师生可采取“云组队”、“云调研”、“云访谈”等网络形式开展,推动线下线上融合联动。凡采取线下实践活动团队,若有非团队驻地学生参与的,该学生必须以线上形式加入,探索线上+线下混合组队。


二、实践主题

(一)学院立项选题参考

1.开展“望来路、踏新程”相关主题实践活动

为迎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建团一百周年,参与学生可发挥团员带头优势,深入基层团组织,通过搜集相关文字、图片、音像,宣传讲述共青团员、少先队员、儿童团及青少年群众参与革命活动、革命斗争等以史实为依据的故事;围绕革命人物、革命文物、革命事件、革命遗址、革命精神,深入挖掘、征集和整理蕴藏其中的团史线索和红色团史故事;探索展现百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共青团工作、青年发展及少先队工作的辉煌成就和奋进篇章。

2.开展“返家乡、振乡村”相关主题实践活动

参与学生应当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聚焦乡村振兴主战场。学生可通过政务实践、企业实践、公益服务、社区服务、兼职锻炼、文化宣传、网络“云实践”等进行实践活动,并通过Vlog短视频、网络直播等受众度高的方式对实践活动进行分享,展现家乡发展全态,浓厚“返家乡”就业创业氛围,为助力乡村振兴贡献山大力量。

3.开展“科研我当先锋”专业实践活动

参与学生可通过联系专业教师,参与教师课题项目,自选主题进行专业素养训练和拓展,积极开展学术问题调研,积极参与创新实践,结合“挑战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项目要求实施创新项目等方式开展实践。此类专业实践活动通过线上方式进行实践。

4.开展“劳动青春”岗位实习活动

引导学生积极开展各类角色岗位实习体验活动,包括专业型岗位体验、非专业型岗位体验、就业创业见习、家庭角色体验活动。

(二)重点专项具体安排

1.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活动

具体通知见青春山大官网《关于组建山东大学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青年宣讲团的预通知》,链接为:

http://www.youth.sdu.edu.cn/tz_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04&wbnewsid=5045

2.“青鸟计划”岗位实习

结合我省“青鸟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学院团委将组织发动学生注册、使用“青鸟计划”小程序,其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5:《“青鸟计划”注册及操作指南》。积极引导学生尤其是高年级山东籍学生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和理论知识参与“青鸟计划”实习实践。学院将依据报名情况择优报送一支“青鸟计划”社会实践团队,(其他团队自动成为院级立项,转成院级立项后应补齐其他立项资助书等立项材料),专门性跟进学院“青鸟计划”的宣传推介、注册使用、实习实践、就业签约等工作。

3.“希望小屋·山大担当”社会实践

参与学生应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助力“希望小屋”项目,要求专项社会实践队伍在确定帮扶对象、发动爱心募捐、参与建设管理以及结对关爱帮扶等四个方面有所行动、积极作为。

“希望小屋”专项面向济南、青岛校区本研学生,借力山东大学硕博服务团服务地方优势,学院将依据报名情况择优报送一支队伍(其他团队自动成为院级立项,转成院级立项后应补齐其他立项资助书等立项材料)。

4.“感谢恩师,你我同行”公益实践活动

具体活动内容及操作实施流程详见附件6:《山东大学寒假“感谢恩师,你我同行”社会实践操作说明》。

5.“相约山大·励志启航”优秀学子母校回访活动

具体通知见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网《关于开展“相约山大·励志启航”2021-2022学年优秀学子母校回访寒假社会实践专项活动的通知》,链接为:http://www.bkzs.sdu.edu.cn/info/1029/1946.htm

6.“志愿有我·让爱飞跃万山”鲁喀专项志愿支教活动

具体通知见青春山大官网《关于开展“志愿有我·让爱飞跃万山”鲁喀专项志愿支教活动的通知》,链接为:http://www.youth.sdu.edu.cn/tz_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04&wbnewsid=5013


三、团队组织

(一)团队组织

每支社会实践团队人数为5-10人(不含指导教师、领队),专项团队见相关通知。每支团队必须配备一名指导教师,一名领队。其中,指导教师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称,领队可由辅导员担任或由指导教师兼任,原则上要求全程参与团队实践活动。

(二)团队命名

各学院立项团队名称以“山东大学+法学院+团队名称”命名;校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组织,请以“山东大学+学生组织名称+团队名称”命名。其中“团队名称”需体现实践地与实践主题(实践地为团队要前往的具体地区或企事业单位名称,省内:地级市+区/县/市,省外:省/市/自治区+地级市,省内如“赴青岛即墨”,省外如“赴河北邯郸”,企事业单位如“赴青岛海信集团”。举例:山东大学法学院“星动”赴济南市**集团关于大学生创业环境分析调研团。


四、相关要求

(一)材料报送

1.院级立项报送内容

① 《山东大学学生实践团队成员须知》(附件7)扫描版一份。

② 《山东大学2021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个人安全责任承诺书》(附件8)扫描版一份。

③ 《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申请书》(附件9)电子版一份。

④ 《山东大学法学院2021-2022学年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普通立项团队组织情况统计表》(附件3)电子版一份。

⑤ 《山东大学社会实践安全工作排查清单》(附件2)。

⑥《团队立项活动策划书》(无附件模板)

2.校级立项报送内容

① 《山东大学学生实践团队成员须知》(附件7)扫描版一份。

② 《山东大学2021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个人安全责任承诺书》(附件8)扫描版一份。

③ 《山东大学社会实践安全工作排查清单》(附件2)。

备注:参与青鸟计划、希望小屋专项的团队需另外提交申请表(附件10)、专项统计表(附件4)

3.报送要求

电子版材料于12月23日中午12点前发送至sdufxyshsj@163.com,逾期不予受理。邮件主题为院级立项/校级专项+团队姓名+队长姓名+联系方式。同时,请各团队成员加入QQ群聊,后续通知将在群中发布。

(二)答辩要求

1.请各社会实践团队成员于12月23日前加入法学院2021-2022学年社会实践联络群264993545,后续立项答辩事宜会在群内发布。

2.请各团队答辩代表提前调试设备,保持网络畅通,以保证良好的答辩效果。

3.各社会实践团队代表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答辩,答辩过程分为实践项目展示(3分钟)和评委提问两个环节。(各团队请提前准备好PPT)

4.本次答辩只针对院级立项团队


五、项目实施

各实践团队在实践过程中,应做好相关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积极进行宣传投稿,并定期整理社会实践活动成果与总结。学院在寒假社会实践期间征集各团队实践成果,表现优异、成果显著的团队,将在结项答辩中予以重要考量。

如有疑问,请联系:

杨同学:13176688313

袁同学:18265539309

杨同学:15911227258


文/袁小帅

审核/曲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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