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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师生参加山东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暨“当代中国的地方立法与地方治理”学术研讨会
作者:法学院网站        发布时间:2016-12-21        阅读量:

20161217日,由山东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主办,聊城大学法学院承办的山东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暨“当代中国的地方立法与地方治理”学术研讨会在聊城市举行。来自山东大学(含威海校区)、山东社会科学院、山东政法学院、山东理工大学、曲阜师范大学、青岛大学、青岛科技大学、聊城大学等十余所高校和科研机构以及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定陶县人民法院等法律实务部门的60余名代表出席了本次年会,本次年会共收到学术论文36篇,合计50余万字,有26人作主题发言,13人作评议。

聊城大学副校长胡海泉、省法学会综合部吴岩副主任、省法理学研究会齐延平会长在开幕式致辞。胡海泉副校长在致辞中向参会代表致以热烈欢迎并简要介绍了聊城大学的发展概况及其法学学科建设情况。吴岩副主任在致辞中指出,山东省法学研究无论是在学术水平和研究规模上都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法理学研究表现尤为突出,他希望参会代表积极发言与辩论,献上一场高水平的学术盛宴。齐延平会长则在致辞中指出了当前我省法理学研究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鼓励各位参会代表畅所欲言、激烈交锋,讨论学术问题时既要具有现实针对性,又要体现反思批判性。

本次年会的学术讨论环节共分为四个单元,分别是“地方立法基础理论研究”、“地方立法的思维和方法”、“司法改革与社会治理”以及“多元视角的法理研究”。与会代表就当前地方立法与地方治理的理论、方法和实践问题在不同单元进行了相应的主题发言、评议及回应,大家深入研讨和充分交流,现场讨论热烈,观点交锋激烈,既有现实性的问题意识,也有学术性的理论建构,充分体现了我省法理学研究最高水准和最新动态。

    在本次年会闭幕式上,齐延平会长对会议成果作出了高度评价。他指出,本次年会承办方组织有方,会务安排得当,各环节安排紧凑,运转流畅;会议讨论问题意识突出,就地方立法与地方治理的理论、方法和实践的问题集中讨论,成果斐然;年轻学者以及研究生同学参与热情高,氛围热烈。总体来看,本次学术会议取得了丰硕的学术成果,获得了圆满成功。

    我院马得华博士在会上就其所提交的论文作主题发言,姜峰副教授、郑智航副教授、马得华博士就部分参会代表的发言内容作出了精彩评议。硕士研究生汪潇同学在会上也作了主题发言,经受了一次宝贵的学术历练。我院教师、省法理学研究会秘书长魏治勋老师全程参与了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工作。

 

                                                                                   [文/魏治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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