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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司法改革与人权保障机制的完善”学术研讨会在青岛校区顺利召开
作者:法学院网站        发布时间:2016-12-12        阅读量:

 

         

  1210日,适逢《世界人权宣言》颁行68周年之际,山东大学人权研究中心联同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在青岛校区振声苑北楼第一会议室召开“深化司法改革与人权保障机制的完善”学术研讨会。山东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山东科技大学、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等高校和实务部门四十余名学者、专家、研究生和本科生参加了研讨会。与会人员围绕“人权理论的发展与更新”、“特定人员的人权保障”、“新刑事诉讼法与人权保障”等主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本次会议的开幕式由山东大学法学院李忠夏教授主持。开幕式上山东大学法学院齐延平教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三处副处级检察员茹辉和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詹建红教授先后致辞。齐延平教授首先代表山东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对大家的到来表示欢迎。随后,他从《世界人权宣言》颁布背景、后续发展以及中国与《世界人权宣言》关系角度,分析了召开此次会议重要性。茹辉同志从检察院的日常工作角度,分析了中国司法改革与人权保障的关系,认为经过几十年的努力,中国人权保障观念已经逐渐深入人心,接受过人权保护观念教育的学者、工作人员已经在现实生活中占据了一定的比例,相关人员在工作生活中都在无形地贯彻人权保障的机制。詹建红教授认为,此次研讨会的内容契合了中国司法的进程。在前几轮司法改革的过程中,法院针对制度都设置了工作时间节点,而检察院的相关制度节点不太明晰。但是,随着制度的不断发展,法院与检察院的文件在逐渐同步,时间节点也逐渐一致。

第一单元的研讨主题为“人权理论的发展与更新”,由山东大学法学院满洪杰副教授主持。山东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徐会平,山东大学法学院讲师马得华、硕士研究生耿霄,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曹瑞依次进行了主题报告。这一单元主要围绕洛克的权利理论、法院是否有权审查规范性文件、法院如何保障人权、打击网络恐怖主义与保护人权以及当事人及时获得审判权等问题展开。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李道军和讲师陈坤对这一单元的报告逐一进行点评。

第二单元的研讨主题为“特定人员的人权保障”, 由山东大学法学院魏治勋副教授主持。山东大学法学院博士生李军海、硕士研究生王明敏,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张洪亮依次进行了主题报告。这一单元主要围绕看守所被羁押人人权正当化、看守所中被羁押人人权保障存在的问题、刑事辩护对刑事审判的影响力等问题展开。接着,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姜峰和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教授王茂庆进行了点评。他们认为,发言人可能存在权利泛化的趋向,我们更应当从权力监督角度来关注看守所存在的问题。

  第三单元的研讨主题为“新刑事诉讼法与人权保障”,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郑智航主持。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博士生谯冉,山东大法学院硕士生连雪晴和何晓斌进行了主题报告。这一主题主要围绕新刑诉法背景下如何改进讯问室设计、未成年人犯罪如何审判、司法公开中如何保护隐私权等问题展开。最后,山东大学法学院魏华教授和讲师马得华进行了点评、总结,并提出自己的相关见解。

会议闭幕式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姜峰主持。山东大学法学院齐延平教授和李忠夏教授分别进行了精彩总结。他们认为,我们当下对于人权的研究更应当从法律规范的层面来进行,强调人权研究的实证化,防止人权研究的空洞化。

 

 

                                                            (文/图:连雪晴、王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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