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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师亦友”访谈系列:“做学问要万丈高楼平地起”------访法学院柳忠卫老师

发布日期:2018-12-05    作者:     来源:     点击:


老师简介:

柳忠卫老师,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曾经发表《刑事政策视野中犯罪构成模式改革研究》《刑事政策视野中犯罪未完成形态立法模式的理性建构》《论共同犯罪的转化犯》《刑事政策与刑法关系模式探析》等数十篇论文,曾获2005年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成果人文社会科学类一等奖,2006年山东省第20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2009年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成果三等奖,2011年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成果人文社会科学类一等奖,2012年山东省第26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等诸多荣誉。

 

1.    唯兴趣充足基础扎实,才可不断学习;若发现问题批判创新,方可学术升进

柳老师:我之所以选择研究刑法学,兴趣是最主要的原因,我们当时学习的教材是传统的刑法教材,整本书结构清晰,体系概念都十分严谨。在大学时,我就能把刑法总论倒背如流,日常学习成绩也比较好。毕业之后从事的也是与刑法相关的工作(在公关学校里,即山东省劳改工作警官学院,主要是培养监狱警察),并一直坚持了下来。

本科学习阶段就是打基础的阶段。做学问做科研基础是前提,没有扎实基础的话不要考虑做学问。万丈高楼平地起,这是一个地基。做学问最关键的有两点:一是问题意识,学会发现问题;二是批判和创新精神。发现问题之后,要看国内学界怎样对待这个问题,司法实务对这个问题是怎样处理的。有的问题通常会有十分顽固的旧思想和通说,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有批判精神。举例说明创新,复旦大学有位教授,他没考上人大的公费的专业,后来去了北大。他写了一篇博士论文,叫《追逐一种被放逐的传统------刑法中习惯法的初步考察》。我们知道罪刑法定原则的一个基本原则,即排斥习惯法的适用。而他写这篇论文来研究习惯法在罪刑法定的原则下还有没有生存的空间。我们一般绝不会把这样的问题当做问题,因为排斥习惯法对我们来说是约定俗成的。但是他运用反向思维,就考虑在罪刑法定这样严格的原则下,习惯法还有没有生存空间。他还到云南、贵州等少数民族较多地区进行考察,发现习惯法在民间确实还有生存空间。比如在一个少数民族地区,若甲与乙的妻子通奸,那么乙就可以牵走甲家的牛。陈兴良教授对他这篇论文给予了非常高的评价,即为后世研究刑事习惯法的学者树立了一座奥林匹克式的巅峰。这种突破惯有思维的尝试,就是学术上需要的创新精神。

 

2.职业选择指导:探索前进,加倍努力,不断选择

    柳老师:一个人年轻时对于未来的职业选择其实比较迷茫的,并不知道将来会从事什么工作。最初的愿望或是梦想可能与你将来从事的职业并不相符。我在高中升大学时就特别不喜欢当老师,我在报志愿时并没有报师范类专业,但是真正工作之后,我慢慢发现教学这个职业也不错,整天与同学打交道,上课时看到同学们专注认真而又崇拜的眼神感觉充满了自豪感。后来时代发展老师的地位也越来越高。现在觉得老师这个职业是一个非常好的职业。所以说,一开始希望的工作并不一定是将来你所从事的工作。年轻人需要试错,慢慢摸索才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我看到不少咱们山大毕业的同学,一开始他们的工作很一般,但是慢慢大家都集中到公检法系统当中去了,都其中到所谓法律共同体中了。

四十岁以前对职业还是一个不断变化、不断选择的过程。三十岁到四十岁是一个人人生中职业选择最重要的阶段,古语有言:三十而立四十不惑,潍坊二中也有句话叫“为四十岁而努力”,就是说到四十岁的时候人应当事业有成。人一生想要不被时代淘汰,就要不断学习。现在我们本科甚至硕士所学习的东西,与我们在工作中所需要的东西相比还差的很多,许多东西是我们将来走向社会工作后慢慢习得的。这个时代社会也是不断变化的,我上硕士的时候全国的法学硕士不超过十万人,说是非常稀缺和宝贵。当时的录取率是百分之四,大学生被称作天之骄子。但是你大学之后如果不学习,不进步,那不论你是同济大学还是山东大学,都是不可以的。到我这个年纪,就是挺立时代潮头和准备退休的区别。现在我们讲终身学习,是每个人都要面临的问题。

再者,现在的律师特别关注学习。像我们开会的时候就有很多律师,他们自己也不断的举办培训和学习。我遇到潍坊中院的王伟院长,我向他谈到这个现象,他说,柳老师我是这么认为:现在律师行业,他们基本完成了原始的资本积累,温饱不成问题。他们现在已经成了一个共同体,向更高层次发展。然而,现在我们的法院、检察院他们整天忙于案件的办理,长此以往,法检的水平和律师的水平差距就会拉大。这个现象对法检应该有很大的激励作用。

在德国,职业不分贵贱。对人的评价,不会因为职业而有所不同。劳动者只要自食其力,都会受人尊重。但是在中国,特别是在山东,受官本位思想的影响,使得大家对职业的看法可能会不一样。以前我都鼓励自己的研究生去考公务员。但是鉴于近两年法制环境有所改善,我也不再一味鼓励大家去考公务员,有的同学也会去做律师。公务员、教师、律师,不同的职业有不同的特点。像老师,看起来课少,还经常放假。但实际上,尤其是年轻老师压力特别大,面临着家庭、教学、科研等多方面的压力。律师这个群体相比公务员经济条件上可能比较宽裕,但是律师这个群体面对公务员群体还是比较弱势,还是单打独斗做自己的案子。再者,就是律师在成名之前需要奋斗许多年,顶尖的律师还是比较少。每个行业都不容易,而要做到顶尖都要付出超于常人的努力。

3.考博:慎重选择,量力而行

    柳老师:我一般都会劝前来咨询的希望考博的同学要慎重,因为博士主要培养的是教学、科研人员,要充分考虑将来从事的职业。若是为了名头那大可不必,而且现在博士要求很严格,要有学术成果,读博士学位压力很大。

4.本科生发表论文:夯实基础,不为名利

    柳老师:我并不建议本科生发论文,因为本科生还处于学习阶段,主要是夯实基础。可能在学习中也会发现问题,但同学们很难确定那是真问题还是假问题。就算是真问题,同学们也很难把这个问题完整清晰地表达清楚。但是,个别水平高的同学也是完全有能力发表的,在我以前授课过程中确实也有水平比较高的同学发表过论文。但有的同学发论文是为了考研加分,我是坚决反对这种情况。尤其不要为了这种目的在特别烂的刊物上发表,将来看到会很羞愧的。做学问千万不要急功近利,这是一个厚积薄发的过程,没有扎实的基础和厚实的积累,你很难出学问,所以不要急于发论文。但与此同时,我也鼓励同学们有什么想法要及时写下来,这将是以后论文的灵感来源。

5.如何选择刑法学教材的新旧版本?

    柳老师:我上课还是按照旧版进行,因为我觉得对初学者来说这个更加通俗易懂。而张明楷老师的书一开始看可能会比较费劲,因为在概念上可能会不太清楚。因此我也会在讲授课本的基础上介绍张明楷等其他老师的新观点,但不会把它混杂起来。我们学习一个学科,首先要接受一种体系作为基础,然后再拓展,张明楷等老师的书可以作为参考书。

6. 学术研究:文本实践,二者兼备

    柳老师:写论文首先是选题,选定问题后,我会把能搜集到的相关的中外文献全都集中到一起,进行阅读。对同学们来说可以找一些期刊看,能够节省一些时间。把材料吃透,阅读透后,会确定一个写作大纲,再按照大纲一点点进行写作。大家一定要广泛阅读材料,读多了之后才能形成自己的有倾向性的观点。而你支持的观点,就是你所要论证观点;对方的观点,就是你所要批判的观点。写论文就是破和立,一个破一个立。

    有些学科比如法理学、宪法学等理论性比较强,对书本的依赖性较大。但涉及应用学科,比如刑法、刑诉、民法、民诉、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等更面向实践。我们的研究一定要面向实践,因为我们的问题就是从实践中来,我们做学术不能远离实践而靠自己的想象,尤其是做应用学科,一定要关注实践。刑法特别容易成为社会热点,每年都会有刑法案件被大众广泛关注。而且刑法里有个原则叫刑法谦抑原则,不接触司法实践,不去看守所见到犯人,就永远无法理解刑法为什么要谦抑。因为一个老百姓一旦进入刑事诉讼程序,把他从里面拖出来十分困难。就像一个机器,一旦启动,想让它停下来是艰难的,所以我们做学术更要密切的关注实践生活,帮助实践解决问题。

 

小编寄语:。细致钻研,慢慢摸索,在法律学术研究理论实践的漫漫之路上,不断试错,不断前进,乃是柳老师对我们的谆谆教诲。往后我们也应如此,唯有扎实的地基,才可构筑未来之宏图。也愿法学学子们,能在学习之路,乃至人生之路上,步步坚定而欢欣,一路走来,一路芳馨。

 

 

 

                                       文字/郑玖霖、赵晨伊、刘静

                                        图片、视频/罗晓仪、刘世宽

山东大学法学院学生联合会学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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