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校园生活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法学院2018年度“五四”评比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10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我院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开展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比表彰内容

(一)先进集体类:

1、山东大学十佳团支部(从先进团支部中产生,全校评10个,学院推选1个)

3、山东大学先进团支部(从团支部达标升级中的一级团支部中产生,占团支部总数的10%左右

(二)先进个人类:

1、山东大学十佳共青团员(从优秀团员中产生,学院推荐1个)

2、山东大学优秀团干部(4人)

3、山东大学优秀团员(各支部名额详见附件)

4、山东大学组织建设工作先进个人

5、山东大学共青团宣传调研与网络建设工作先进个人

6、山东大学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先进个人

7、山东大学学生学术文化活动组织工作先进个人

8、山东大学学生校园文体活动先进个人

9、山东大学学生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10、山东大学社会工作先进个人

二、评比说明和要求

(一)本次五四评比表彰的范围包括我校本科生、研究生团支部,青年集体和青年教工、教工团干部,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我校青年团员、学生团干部。

(二)山东大学优秀团员由各支部按所分配名额推荐,提交材料,最终由学院评议产生;十佳团员由优秀团员中申报十佳团者经学院评议产生;其他先进个人由申请者本人向学院提交相应推荐表及支撑材料。详细评选要求详见附件1。

(三)各类单项先进个人(包括山东大学组织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宣传调研与网络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创新创业活动先进个人、学术文化活动组织工作先进个人、校园文体活动先进个人、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社会工作先进个人、社团活动先进个人)不可兼得。奖项支撑材料获得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

三、材料提交

(一)十佳团支部、优秀团员、十佳团员相关材料由支部统一报送,提交时间截止至4月15日上午11:00;

(二)其他先进个人类相关材料提交时间截止至4月12日下午17:00

所有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华岗苑北楼11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uanweilaw@163.com (邮件主题:申报奖项名称-本/研-姓名/支部名称,如:山东大学社会工作先进个人-本-张三)。

法学院团委

2019.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