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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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法学院2022-2023学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结项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24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位同学:

2023年寒假期间,山大学子知行合一,行耕不辍,广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优异成果。2022-2023学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顺利结束,现发布总结考评指引。

一、院级立项总结考评

(一)普通立项团队

1.评选对象:

(1)助力疫情防控和健康志愿服务活动团队

(2)“返家乡”主题实践活动团队

(3)“科研我当先锋”专业实践活动团队

(4)“劳动青春”实习实践活动团队

(5)除重点专项外的其他立项团队

2.评选程序:学院将对院级普通立项团队组织结项答辩,进行评奖评优,现要求如下:

(1)请各参与结项答辩的团队负责人加入法学院寒假社会实践答辩群(群号:166898838),后续工作将在群内发布。

(2)答辩要求:各社会实践团队代表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答辩,答辩过程分为实践项目展示(3分钟)和评委提问两个环节。

(3)答辩时间:暂定3月10日(周五)晚19:00

(4)答辩地点:腾讯会议

(5)材料提交:请各团队在3月8日(周三)12:00前将《法学院xx团队结项书》(附件1)发送至邮箱:sdufxyshsj@163.com,邮件主题为“院级社会实践+团队名+队长姓名+联系方式”。


二、校级专项总结考评

1.评选对象:

(1)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活动专项团队

(2)“青鸟计划”岗位实习专项团队

(3)“希望小屋·山大担当”社会实践专项团队

(4)山东大学团校寒假社会实践专项团队

(5)山东大学青年媒体菁英班寒假社会实践专项团队。

2.评选程序:

(1)进行材料评选,成绩占比40%,团队需要在3月724:00前上交《法学院xx团队结项书》(附件1),发送至邮箱sdufxyshsj@163.com,邮箱主题为“专项名称+团队名称+队长姓名+联系方式”。后经学院审批盖章后,团队需向学校提交材料,提交方式为填写问卷:https://www.wenjuan.com/s/yeaM7vW/。截止时间为3月10日24:00(注:需上交电子版及学院团委公章盖章扫描版)。

(2)校团委对专项团队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后,将组织进行专项答辩,成绩占比60%,相关详细事项请关注后续通知。

三、相关说明

1.参与评优团队需按时上交相关材料,未按时、按要求提交的团队将自然取消参评资格;

2.本次评选以“山东大学寒假社会实践优秀团队”作为评比结果。

未尽事宜,请联系:

付同学:电话18265731679


文 | 付亦佳

审核 | 曲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