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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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法学院2022-2023学年学生寒假社会实践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2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位同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社会实践作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实践育人的重要载体作用,坚持“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的宗旨,引导学生在服务家乡、服务人民中学思践悟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学校假期管理服务方案,现就开展法学院2022-2023学年学生寒假社会实践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一)高度重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参与团队、个人应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学院召开的线上寒假社会实践工作安全工作会议,响应学校疫情防控精神,落实学院安全保障、健康打开等要求,做好社会实践开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参与同学与自身的健康安全。

(二)就近就便,避免聚集

寒假社会实践的开展以就近就便为原则,采取线上团队实践与分散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以个人或小组为单位,力求做到人人参加社会实践,个个都有实践成果。活动要尽量减小活动半径,不开展跨地市实践,不到高风险地区开展实践(高风险地区学生采取线上形式开展实践),严禁组织大规模、大范围人员聚集性实践活动。

(三)创新形式,线上线下结合

探索创新“互联网+社会实践”新模式,师生可采取“云组队”、“云调研”、“云访谈”等网络形式开展,推动线下线上融合联动。凡采取线下实践活动团队,若有非团队驻地学生参与的,可以线上形式加入,探索线上+线下混合组队形式。


二、实践主题


(一)学院立项选题参考

1.助力疫情防控和健康志愿服务活动

参与同学可以专业技能为依托,在科学精准有效的防控措施保障下,以志愿者身份参与社区防控排查、社会秩序维护、疫后心理疏导、医护子女辅导、便民利民服务、关爱留守儿童、参加生产劳动、典型事迹宣讲等实践活动,为战胜疫情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2.开展“返家乡”主题实践活动

参与同学应当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乡村振兴有关决策部署,聚焦乡村振兴主战场,通过参与家乡政务实践、企业实践、公益服务、社区服务、兼职锻炼、文化宣传、网络“云实践”、等方式开展实践活动,主动展现家乡发展全态,浓厚“返家乡”就业创业氛围,用行动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为助力乡村振兴贡献山大力量。

3.开展“科研我当先锋”专业实践活动

参与学生可联系专业教师,积极参与教师课题项目;自选主题进行专业素养训练和拓展,积极开展学术问题调研;积极参与创新实践,结合“挑战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项目要求实施创新项目。

4.开展“劳动青春”实习实践活动

参与学生可积极开展各类角色岗位实习体验活动,包括专业型岗位体验、非专业型岗位体验、就业创业见习、家庭角色体验活动。

(二)重点专项具体安排

1.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活动

结合《共青团山东大学委员会关于组织全校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要求,在全校范围掀起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的热潮,现面向我校党的二十大精神青年师生宣讲团(包括轻骑兵宣讲队和各学院宣讲团)各支队伍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活动专项,让宣讲活动进家乡、进企业、进社区。

2.“青鸟计划”岗位实习

结合我省“青鸟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为切实提升青年就业素养,服务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同时吸引高质量人才在鲁创新创业,为山东高质量发展汇聚山大智慧。学院团委将组织发动学生注册、使用“青鸟计划”小程序,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青鸟计划”注册及操作指南》。积极引导学生尤其是高年级山东籍学生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和理论知识参与“青鸟计划”实习实践;学院将依据报名情况择优报送一支“青鸟计划”社会实践团队作为学院推荐的校级层面队伍,专门性跟进学院“青鸟计划”的宣传推介、注册使用、实习实践、就业签约等工作。

3.“希望小屋·山大担当”社会实践

参与学生应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助力“希望小屋”项目,要求专项社会实践队伍在确定帮扶对象、发动爱心募捐、参与建设管理以及结对关爱帮扶等四个方面有所行动、积极作为。

“希望小屋”专项面向济南、青岛校区本研学生,借力山东大学硕博服务团服务地方优势,发挥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各学院志愿服务组织力量,根据当地情况开展“希望小屋”助力帮扶等活动,学院将依据报名情况,择优报送一支队伍。

4.青春心向党,青年展当担——山东大学青年媒体菁英班寒假社会实践专项

结合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精心组织新闻宣传,制作文化产品,深入开展研究阐释,推动形成热烈、活跃的学习氛围,引领菁英班学员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合重塑、实干争先,以传播力先行推进党的二十大精神学精悟透,锻造一支紧跟党走在时代前列的校园新媒体运营骨干队伍。产出富有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的全媒评论、理论、深度调研等特色产品,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展现青年学生的新媒体运营工作新作为,传播山大声音,讲好山大故事,完成四项任务,即举办一次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小组分享,制作一份具有青年味的宣传文化产品,解析宣传文化作品并形成一篇案例分析,撰写一篇学生新闻宣传工作心得体会。具体方案详见后续通知。


三、团队组织


(一)团队组织

每支社会实践团队人数为6-10人(不含指导教师、领队),专项团队见相关通知。每支团队必须配备一名指导教师,一名领队。其中,指导教师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称,领队可由辅导员担任或由指导教师兼任,原则上要求全程参与团队实践活动。

(二)团队命名

各学院立项团队名称以“山东大学+法学院+团队名称”命名;校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组织,请以“山东大学+学生组织名称+团队名称”命名。其中“团队名称”需体现实践地与实践主题(实践地为团队要前往的具体地区或企事业单位名称,省内:地级市+区/县/市,省外:省/市/自治区+地级市,省内如“赴青岛即墨”,省外如“赴河北邯郸”,企事业单位如“赴青岛海信集团”。举例:山东大学法学院“星动”赴济南市**集团关于大学生创业环境分析调研团。


四、材料报送


1.院级立项报送内容

①《山东大学学生实践团队成员须知》(附件4)扫描版一份。

②《山东大学2022-2023学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个人安全责任承诺书》(附件5)扫描版一份。

③《山东大学xx单位2022-2023学年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普通立项团队组织情况统计表》(附件1)电子版一份。

④《团队立项活动策划书》(无附件模板)

⑤《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申请书》(附件6)电子版一份。

2.重点专项报送内容

①《山东大学学生实践团队成员须知》(附件4)扫描版一份。

②《山东大学2022-2023学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个人安全责任承诺书》(附件5)扫描版一份。

③《山东大学xx单位2022-2023学年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专项团队组织情况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一份。

④《团队立项活动策划书》(无附件模板)

⑤《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申请书》(附件6)电子版一份。

3.报送要求

电子版材料于12月28日12:00前发送至sdufxyshsj@163.com,逾期不予受理。邮件主题为“院级立项/校级专项+团队姓名+队长姓名+联系方式”。同时,请各团队成员加入QQ群聊(群号:398769010),队长请加入队长群(群号:308345554)后续通知将在群中发布。


五、项目实施


各实践团队在实践过程中,应做好相关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积极进行宣传投稿,并定期整理社会实践活动成果与总结。学院在寒假社会实践期间将征集各团队实践成果,表现优异、成果显著的团队,将在结项答辩中予以重要考量。


文 | 姚家乐

审核 | 曲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