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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中兴大学廖纬民副教授学术报告综述
作者:法学院网站        发布时间:2014-01-09        阅读量:

18日下午,台湾中兴大学廖纬民副教授来到山东大学法学院,在科研楼模拟法庭,给法学院师生带来题为“台湾2012年个人资料保护法新法介绍与分析”的专题报告。报告由法学院副院长姜峰副教授主持。

廖纬民副教授主要从台湾个人资料保护法简史、台湾个人资料保护法新法发展状态,个人资料保护法解析,新法在实务上的问题等几个方面做了介绍。首先,廖纬民副教授简单的介绍了台湾电子商务的发展情况,对台湾的ICT产业也做了简单的介绍。接下来,由几个生动有趣的现实案例来引出为什么要对个人资料保护立法的主题,指出台湾是亚洲第一个颁布个人资料保护法的先例,并全面分析了个人资料保护法首宗刑事判例。廖纬民副教授认为,“信息隐私权”是21世纪的基本人权,也是知识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信息社会的核心要素。廖纬民副教授全面介绍了台湾资料保护法的立法背景,立法意义,以及具体的立法条款,指出本法在宏观上的四阶结构,详细说明了个人资料保护法的木法,实施细则,以及管理办法。同时,他指出台湾个人资料保护法的重要原则,即:必要性原则,目的约束原则,透明化原则,去人格化原则,数据质量原则,以及合理利用原则。他认为如果个人资料能够加以合理利用,注重个人资料自主决定权,安全维护义务,就能够得到很好的效果。介绍完台湾个人资料保护法之后,廖纬民副教授对台湾的未来做出了展望,认为台湾的个人资料保护法能够促进台湾的发展,台湾一定会成为智慧、深思、礼仪、浪漫之岛。

最后,廖纬民副教授通过介绍台湾与大陆之间电子商务的发展,提出山东的电子商务法制整备问题,希望台湾与山东能够进行法制上的积极交流。

在提问环节,同学们围绕自己感兴趣的话题对台湾资料保护法的相关情况提出了问题并发表见解,廖纬民副教授进行了详细的回答。法学院李佳博士对此次报告作了点,并得到廖纬民副教授的积极回应。

廖纬民副教授,德国萨尔大学法学博士,现职中兴大学法律学系科技法律硕士班专任副教授,专长领域:信息法、经济法、仲裁法、民事法、法学方法。



(文/王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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