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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院长Geraint Howells教授在我院作学术报告
作者:法学院网站        发布时间:2017-10-10        阅读量:

  10月9日上午,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院长、讲席教授Geraint Howells在山东大学青岛校区振声苑E204作了一场题为“Digital Age and Consumer Protection”(数字时代和消费者保护)的学术报告。讲座由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沈伟教授主持。
  讲座伊始,沈伟教授首先向听众介绍了Geraint Howells教授。Howells教授是消费者法国际协会的前任主席,曾担任曼彻斯特大学法学院和Lancaster大学法学院院长,在消费者保护法方面堪称权威学者。
  Geraint Howells教授在讲座中指出,现代社会是一个信息社会,我们都生活在电子时代,虽然不是所有人都能完全懂得科技的内涵,但是它的重要性不容置疑。然而,科技的破坏力(disruptive)也不容忽视,在现实生活中和思想上都难以控制。虽然中国目前对于互联网有一定的管控力,但是大家还是都能从中自由地使用空间。但是,针对如何管控网络行为,Geraint Howells教授提出了整场讲座的中心:old wine in new bottles,即换汤不换药的实质。他认为鉴于目前对于互联网消费者保护力度明显不足,应加大保护措施使现实和虚拟空间一致。针对电子时代的特殊性,一些相关准则和规范的出台不失为一种更好且更加灵活的约束手段。
  Geraint Howells教授还指出,在互联网交易中常涉及特殊的合同效力问题。与传统商事活动中合同成立与终止的形式不同,互联网商家可能发布一些诱导性提示以促成合同的达成。传统商事则需要法律书写例如签名才显示效力,而在电子时代一般则不需要。例如,在线下载音乐,即使解除合同后用户仍可保留音乐;还有诸如游戏中的交易都是新的电子信息时代的商业形式。在数字时代,能否把虚拟物等同于商品也值得深思。
  针对数字时代的消费者权益保护,Geraint Howells教授认为,其实质与传统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相关性,可适用法律也包  括《布鲁塞尔条例》和《罗马规则》等。
  此外,Geraint Howells教授还提到了市场数据保护、责任互通性和共享经济等方面的问题,举例滴滴打车、在线租房以及3D打印技术的应用所存在的现实问题与法律思考,同时分享了一些诉诸司法保护的手段,引人深思。
  讲座最后的提问环节,Geraint Howells教授耐心解答了在座同学的问题,并与沈伟教授就报告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交流。
  讲座结束后,沈伟教授代表山东大学法学院向Geraint Howells院长赠送了山东大学纪念托盘,期待两院合作取得积极进展。
  本次讲座是本学期法学院举办的国际学者讲座系列的第一讲,获得了康桥律师事务所的慷慨支持,并以“康桥高端论坛”冠名。
  康桥律师事务所的冯海艇律师作为律师事务所代表全程参加了讲座,并与Howells教授当面交流,热烈欢迎Howells教授造访山东。





                                      文/何芮瑶   图/姜佳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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