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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与山东海鲲律师事务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作者:法学院网站        发布时间:2017-07-13        阅读量:

  2017年7月12日,沈伟院长和姜峰副院长走访了位于青岛市的山东海鲲律师事务所,出席法学院与海鲲律师事务所战略合作协议签字、山东大学法学院教学实习基地授牌、海鲲律师事务所奖学金设立仪式。
 海鲲律师事务所是青岛第一家实行公司制管理的律师事务所,以诉讼业务为主,走高端法律服务的发展之路。在业务发展的同时,海鲲律师事务所热心公益事业,积极为法学教育提供支持,特在山东大学法学院设立海鲲律师奖学金,并设立山东大学法学院教学实习基地。
  张林主任带领沈伟院长和姜峰副院长参观了律师事务所内设的模拟法庭,并且介绍了海鲲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方向和目标。沈伟院长代表法学院师生对海鲲律师事务所的慷慨义举表示感谢,期待法学院和海鲲律师事务所的战略合作能够取得累累硕果。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常务副院长秦瑞基先生和青岛市海事法院原副院长蹇家斌先生参加了签字、授牌和捐赠仪式,并祝愿法学院和海鲲律师事务所的合作取得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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