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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法学院朱苏力教授来我院做学术报告
作者:法学院网站        发布时间:2017-04-23        阅读量:

  4月22日下午,北京大学法学院天元讲席教授、长江学者朱苏力先生在逸夫法学楼316报告厅为我院师生带来一场题为“法官的判断逻辑和论证逻辑”的学术讲座。讲座由山东大学法学院书记周长军教授主持,王丽萍教授、李忠夏教授、郑智航教授、罗文波副教授以及马得华博士参加了本次讲座。
  本次讲座以于欢案为例,围绕难办案件中法官的判断逻辑与论证逻辑加以展开。报告伊始,朱苏力教授通过对马伯里诉麦迪逊案、许霆案以及于欢案的讲解,以及对一房二卖行为、订婚彩礼性质问题的分析,点明报告的主题——法官的判断与法官的论证两者逻辑不同;随后,朱苏力教授具体进行了解释,认为实践中法官往往是先有对案件处理结论的判断,然后判决书对之加以论证。法官的判断是在法律规定、司法判例、惯例、社会舆论、政治因素和法学学说等众多因素影响下作出的,各因素无法完全独立,法官综合多个因素提出最佳解决途径。但在法官论证的过程中,属于天理或人情的因素可能不会写入判决书中,朱苏力认为裁判者如果将自己考量的所有因素都展示出来,反而可能会降低判决的逻辑力量,削弱裁判文书的说服力。最后,朱苏力结合于欢案对法院的判断逻辑和论证逻辑展开分析,认为由于国家政策、市场需求等因素,于欢案的判决书不应对高利贷或者警察行为等情节进行认定,本案的重心在于一死三伤、原告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请求以及是否达成刑事和解等问题,并最终得出于欢案一审判决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结论。
  在提问环节,与会老师和在场学生进行了热烈讨论。朱苏力教授对同学们提出的判断概念法学与价值法学的关系以及判决书是否需要说理等问题进行了中肯回答。周长军教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简要总结,并分析了目前刑法学界对于欢案是否具有防卫情节的基本看法。整场讲座学术氛围浓厚,现场坐无缺席,体现出我院师生对此次讲座的期待与热情。讲座在全体师生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文/刘婧 图/姜英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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