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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叶金强教授来我院作学术报告
作者:法学院网站        发布时间:2016-05-26        阅读量:
  5月25日晚,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叶金强教授在科研楼模拟法庭举办了以“共同侵权的类型体系”为题目的学术报告,主持人为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耿利航,我院许庆坤教授、李本灿博士参加了本次会议。
本次报告的内容分为四个部分。首先,叶金强对共同侵权的概念及类型基础作了详细介绍。对数人导致同一侵害(损害的不可分)、连带责任的基础(共同过错、可能因果关系)、共同过错(各行为人对其具有共同过错行为)的相关概念作了区分。其次,叶金强对现行法规定上的共同侵权类型体系作了详细分析,主要从《侵权法》第8条、第9条、第10条、第11条入手分析现行法的规定。随后,叶金强介绍了主观共同侵权体系,并通过具体案例分析了主观共同侵权行为的认定标准。最后,叶金强介绍了客观共同侵权体系,主要分为加害人不明型(共同危险)和份额不明型。指出免责事由的相关规定: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在点评环节中,耿利航针对报告内容提出了自己独特的见解。在提问环节中,同学们踊跃发言,叶金强耐心解答同学们提出的问题。
  整场报告学术氛围浓厚,在全体师生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叶金强是德国洪堡访问学者,法学博士,南京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叶金强教授的研究旨趣主要集中在司法基础理论、物权法、合同法以及侵权法等方向上,出版了许多相关的学术专著,并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法学核心期刊上发表了大量的作品。专著有《担保法原理》、《公信力的法律构造》、《信赖原理的私法结构》等,论文有《私法中理性人标准之构建》(法学研究)、《共同侵权的类型要素及法律效果》(中国法学)、《共同危险行为争议问题探析》(法学论坛)、《相关因果关系理论的展开》(中国法学)等。




                                              (文/张超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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