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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办“法学高端论坛”第四十七期——从实践到理论:我国单位犯罪四十年来回溯与展望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22        阅读量:

3月21日,山东大学“法学高端论坛”第四十七期于青岛校区华岗苑举办。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孙国祥以“从实践到理论:我国单位犯罪四十年来回溯与展望”为题作学术报告。讲座由山东大学法学院李本灿教授主持,江苏省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刘伟、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马春晓、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法学博士赵桐担任与谈人,二十余名师生参与讲座。



首先,孙国祥从犯罪主体一元到二元之嬗变的角度出发,讲述了单位犯罪的形成与发展。其次,他通过不同的研究视角梳理了刑法学界关于单位犯罪理论研究的主要脉络和议题。紧接着,他针对单位犯罪面临的挑战与问题,从立法、司法和理论研究现状等方面展开阐述。最后,孙国祥总结了单位犯罪治理模式的转型和理论研究的任务,并强调我国单位犯罪的研究应当立足于本土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在合作共治的新模式下,深入研究单位犯罪的基础性问题。




与谈环节,李本灿、刘伟、马春晓、赵桐先后从刑事实体法如何防控单位犯罪、单位犯罪的规定范围、单位犯罪与单位成员犯罪的关系等方面提出见解。提问环节,孙国祥就与谈人和同学们的提问进行了回应与解答。


文 | 王娇阳

图 | 李苇杭

审核 | 董雪梅  李本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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